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佛山市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审核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佛山市户籍;(2)人事档案已挂靠在佛山市人才智力市场或各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在佛山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佛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二、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7年上半年及之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7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六)中国足彩网全国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www.gdedu.gov.cn)和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附件:
1、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东各考区现场审核点信息汇总表.docx
2、学籍证明(样例).docx
佛山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