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港湾计划”,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水平。惠安县拟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人才服务专员,专职从事人才政策宣传、调研和高层次人才代办服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才服务专员共5名。
岗位一:2名(男性)
岗位二:3名(不限)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参加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且报考惠安县岗位的考生;
2.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勤劳肯干,不怕吃苦,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三、招聘办法
人才服务专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考、聘用、管理等。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指笔试和面试分别折算成百分制相加后所得成绩,笔试与面试各占50%,其中笔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且体检、政审合格者录用。
1.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⑴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⑵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⑶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7年惠安县公开招聘人才服务专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提交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⑤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⑷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进入考试阶段。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⑴笔试:成绩以考生参加2017年秋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卷面成绩为准(不再进行笔试),按招收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的情况,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聘用结果分别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四、福利待遇
人才服务专员按规定给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不低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见习期同类岗位标准,每年按12个月发放,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如符合我县人才政策规定,可叠加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公司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五、日常管理
人才服务专员的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报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