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包括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区矫正社工)、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安置帮教社工)和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职社工的性质
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事务的全职专业人员,属编外聘用制人员,按照聘用制人员管理。
二、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的性质
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主要负责参与法院的司法送达工作,承担人民法院诉前、诉中、诉后及执行过程中的司法送达业务,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按聘用制人员管理。
三、招聘名额
社区矫正社工12名,安置帮教社工8名,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3名。
岗位名称 |
人员性质 |
性别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社区矫正社工 |
编外 |
不限 |
不限 |
12名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要求 |
安置帮教社工 |
编外 |
不限 |
不限 |
8名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
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 |
编外 |
男 |
法学 |
3名 |
本科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在政法系统工作过优先考虑 |
四、招考条件
(一)报考户籍不限;
(二)专职社工要求年龄18-40周岁,性别不限,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公证处公证员助理要求年龄18-35周岁,男性,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四)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报名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时间:6月5日至6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福清市司法局政治处(福清市司法局四层)。
六、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义务兵退伍证;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开考前提供毕业证,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2、本人1寸免冠彩照1张(正面)。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办法,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参照福清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九、工作地点
专职社工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由市公证处安排上班地点。
本公告事项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晓玲 联系电话:22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