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福清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战斗力,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成年男性;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高168 cm(含)以上,矫正视力4.8(含)以上,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
1、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35名
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身体素质好、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2、交警大队辅警10名
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清市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陈警官,85195035。
4、需提供材料:
(1)福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福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3)身份证、学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5)应聘者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招聘方式
福清市公安局将按照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费用自理)等程序择优录取。
六、招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3360元/月,统一安排食宿。
七、其他
1、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2、本公告由福清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