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溪县统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普查指导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含应届毕业生);
2.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和文字功底;
3.参加过各类普查或具备一定财务、统计、经济、计算机知识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聘用时限:一年(原则上不得中途辞职)。
三、报名时间、办法及面试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8日17:00时截止
(二)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填写好《安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县级普查指导员报名表》(附件)后,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axtjj311@126.com,邮件名称及报名表请注明姓名,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资格不符合处理;
2.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6号楼B栋1903;联系人:小蔡,联系电话:23232114;办公时间(工作日):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由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事项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现场提交材料包括:
(1)《安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薪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按聘用编制外人员工资:月薪2500元。
3.省经普办将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溪县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