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满足以下四条其中一条即可)
1.“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2.“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4.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6.离校后连续失业6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四、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聘用期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含: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2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办公室,咨询电话:0879-3055079。
(三)报名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21年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普洱市道路运输和航务管理处
2021年9月28日
附件:
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0122-/2021-0930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