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安辅警)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18周岁以上(2004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记录为准。墨江县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作满2周年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址:墨江县联珠镇下南片区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教育整顿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墨江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墨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填写后交工作人员审核。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有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需一并提交;(2)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相关证件材料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资格审查
由墨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1000米/8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
1.文职辅警: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综合成绩。其中,笔试由墨江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勤务辅警、留置对象看护人员:不进行笔试,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3.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1000米/800米跑用时短的成绩进入。本次招聘辅警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生政审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从该岗位递补人员参加政审。
(七)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政审合格人员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墨江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墨江县公安局纪委监督电话:0879-4315616。
四、签订合同和待遇保障
墨江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文职辅警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871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勤务辅警工资标准每人每月3145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留置看护人员待遇参照勤务辅警工资标准执行。留置看护人员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每人每天给予35元的执勤津贴补助。
工资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同时参照人民警察意外伤害险的标准给予购买意外伤害险。
五、疫情防控工作
(一)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消毒消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等工作。
(二)考生防疫要求
1.笔试和面试时,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
2.“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进行居家医学观察7天,并持第2天及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面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6.面试时,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经现场研判,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
7.面试过程中,考生不佩戴口罩。
六、其他要求
(一)参与体能测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墨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墨江警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在招聘及聘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墨江县公安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联系人:白警官 4315617、18314492142 ;李警官 15391396983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RF3-kogtwozssaMXk4C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