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城市社区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基层一线就业,切实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华宁县实际,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对象、数量及工作地点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岗位分配和工作安排。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2日之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原乡镇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脱贫户高校毕业生。
6.本次招聘城市社区服务岗位20人,男、女各10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
(1)被辞退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规定的情形。
(三)工作地点
华宁县宁州街道城关社区、上村社区、西门社区、甸尾社区。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om)、“i华宁”app、“华宁HR”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不含周末)。报名咨询电话:0877-5018806、0877-5011827。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华宁县人民政府二办公区B厅57号窗口(华宁县就业局服务窗口)。
4.报名所需材料:自行下载附件《华宁县城市社区服务岗位报名表》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报名考试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交报名考试费50元/人。
(三)资格审查
由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2年11月9日上午8:30至12:00在华宁县人民政府二办公区B厅57号窗口(华宁县就业局服务窗口)领取,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77-5018806,18214173785。
2.笔试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30至16:30。
3.笔试地点: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6.笔试成绩于11月10日在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栏上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微信群或现场方式查询笔试分数。
7.面试人选按男、女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全额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评价应聘者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3:30,面试地点: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按面试的加试方式进行测试。综合成绩未达60分及以上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统一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由工作协调小组研究是否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在玉溪人才网、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分配、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同放弃聘用。
2.城市社区服务岗位的服务周期为2年,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十一)薪酬待遇
城市社区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社区同类工作人员,现按每月3000元执行(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若上级部门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及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严肃进行查处。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且无重大遗漏及隐瞒情形,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2次联系不上视为自行放弃。
(四)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及考试,届时若因考生及社会关系行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提示如下:
1.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为绿码,体温正常(≤37.3℃)。
2.“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对7天内来自低风险地区的提供24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不得进入考点。
4.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3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名者不可参加考试。
5.所有入(返)玉考生须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及所在单位报备。
6.重点涉疫地区入(返)玉考生按照《玉溪市发布关于调整入(返)玉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落实防控措施。
7.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终止应聘;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请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由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华宁县城市社区服务岗位报名表
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3382351&catei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