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名。
招聘岗位:业务经办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报名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普洱市辖区内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须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满足以下六条其中一条即可):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四、聘用时间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聘用期待遇
一经聘用,试用期1个月,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3000元/每月(含五险个人部分)。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用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2月3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报名,邮箱:puersbj@163.com(请注明:应聘者姓名及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879-2308117。
(三)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者需填报《2023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电子材料。报名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点击下方二维码识别下载查看)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月1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USGxhc6G_oifs-vmpl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