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村卫生室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7名乡村医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9年8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2024年安宁市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具体报名条件
1.招聘岗位、数量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4年安宁市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专业包括但不限于能够报考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具体要求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可免笔试。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安宁市宁湖大厦1104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岗位所需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安宁市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2份;
④近期1寸蓝底电子证件照1张。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即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本次招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本次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有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没有笔试要求的报考人员,报名结束后,由面试实施部门确定面试时间。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方能开考。
参加笔试后,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岗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100分×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100分×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 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报考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方式
本次招聘设置为大岗位选岗,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组织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七)公示
体检结果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健康安宁”“乐享安宁”“魅力安宁”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聘用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购买相应社会保险,薪资待遇约3000-6000元/月,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办理聘用手续阶段原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咨询
联系人:袁老师
咨询电话:
68688693 13618710571
(三)监督电话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0871-686913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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