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精神,临沧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开展,为使广大考生顺利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上传材料)日期:2024年11月8日10:00至11月11日18:00。如首次上传材料有误,修正(或重新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12:00。
(二)审核确认日期:线上审核,审核时间为11月8日14:30至11月13日18:00。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3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4年12月3日至12月8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4年12月7日至12月8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5年1月7日。
面试考生需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操作上传相关材料。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具有临沧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临沧市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临沧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其他考生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临沧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相关事项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4年上半年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参加202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3.2024年下半年我市不开考日语、俄语学科。
(二)考区选择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考区选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不在临沧考区报考人员范围。
2.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网上审核确认
我市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面试网络审核确认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并按照要求上传材料。考生需在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临沧市内的考生需上传户籍材料原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图片,上传的户籍材料应有公安部门(公安局或派出所)盖章,传户主页、有考生姓名页,确保图片清晰;户籍不在临沧市内的考生,上传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图片;临沧市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临沧考区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图片。
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及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除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拍照)图片外,另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相应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上传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2)。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5年1月7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临沧市教育体育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临沧市教育体育局告知考生。复核时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大纲、流程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考试介绍”“常见问题”栏目查阅。
咨询电话:0883-2124315。
附件:【附件1.教师资格面试网络审核确认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附件2.在籍学习证明.docx】
来源:https://www.lincang.gov.cn/info/1162/12565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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