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全市范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际能力。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优先。
(三)年龄原则在25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男性。
(五)无违反党纪、政纪、刑事案件记录人员。
三、报名办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可向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咨询,联系电话0878--3115122。
(二)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八一路174号,五楼)。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证明、政治审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1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通知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建筑工程质量专业知识占60%。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专业工作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被聘用的,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劳动报酬1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以上(另买五险),不能胜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业务咨询电话:0878-3115122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