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013年征兵工作时间安排
分七个阶段,7月5日前计划准备,7月6日至8月6日宣传发动,8月7日至9日初检初审,8月10日至12日体格检查,8月16日至24日政治审查,8月25日至9月1日审批定兵,9月2日至5日新兵交接和运输。
新兵征集的对象和范围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省会城市原则上不再征集初中生。
应征青年的年龄规定
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应征青年的政治条件
适龄青年必须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军队,政治历史清楚,无劣迹,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勇于奉献,决心保卫祖国、敢于牺牲奉献的优秀青年。
应征青年的身体条件
1、身高要求,男青年身高162CM以上。2、体重要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3、视力要求,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同时,其他各项身体检查必须符合规定条件。
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和8张近期一寸免冠照,适龄青年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办)武装部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以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携身份证、和8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3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
义务兵服役期间的有关待遇
义务兵服役期间,第一年每月领取义务兵津贴500元,第二年每月领取600元;每人每月伙食费450元,入伍后服装费(折价)4500元。义务兵服役期满,根据部队需要可直接改选为士官,士官分1-7个等级,最低月薪分别为2100、2800、3600、4500、5300、6100、7000元不等。从今年开始,义务兵津贴、士官工资、士兵退役金标准等还将相应增加。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士兵,军事成绩优异,思想表现突出,经单位推荐,可以报考军校。
大学生征集相关优惠政策
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政策。1、可以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批准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并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2、入伍后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到入伍地县(区)人民武装部提出申请,由县(区)人民武装部与录取高校共同审核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可到原录取高校办理入学。(二)高校学生应征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政策。1、国家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人每年最高补偿6000元。2、入伍前系高校在校生的(含当年国家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三)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条件。1、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2、三本毕业生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3、年龄不超过26周岁。4、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四)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规定。1、参加全国统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2年。2、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保送入学后,本科以上学历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退役后优抚政策
在校大学生退役后一年内保留学籍,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考核入读普通本科。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我省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士官服役满12年,平时二等功、战时三等功,因战5-8级残疾,烈士子女符合国家安置条件;对符合国家安置条件而选择自主就业的转业士官、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分别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3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为本县(市、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为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的2倍;对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的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公务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事业编制岗位定向招聘符合岗位条件(除特殊的专业性比较强的岗位,如教育、医疗、税务等)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的指标数量不低于招聘岗位的20%;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也将优先招录退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驻并所有企业(包括西山煤电、电气化等)按照不低于年度用工计划的30%招收退役士兵。
咨询电话:4662480
古交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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