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补充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促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就业,根据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邵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邵人社发[2013]123号),经研究,邵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硕士研究生和2013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为2011、2012、2013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工作技能和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等。
3、凡被学校留级处理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毕业生不得报名。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各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2013届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计划及职位发布在各事业单位主管局的门户网站上,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查询。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和资格审查
①信息发布7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天,各用人单位已将报名地点在招聘方案中公布。
②各用人单位负责接受报名、填报报名花名册;各事业单位主管局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
3、考试、测试
①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应参加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②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予以配合,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
③专业技能测试由各事业单位主管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④考试、测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人选,但“三本”院校毕业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为拟聘用人选。
4、体检。考试测试入围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执行新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5、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对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及现实表现优秀者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社部门。
6、公示和聘用。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办理进人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四、要求
1、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招聘工作。
2、各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同时也必须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和考试。
3、请市直各有关事业单位主管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实施纪律监督,对报名和专业技能测试工作中的实名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公正处理并予以答复。
4、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5、所有申请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凡提供虚假证书、证明资料者,一经发现查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测试和聘用资格等处罚。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2日
邵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硕士研究生和2013年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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