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五部委联合制定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意见及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院从2007年开始该项目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范围: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三省以及河北省、海南省、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施恩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专业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要求报考人员要在本科毕业以后修读过与报考专业有关的硕士阶段主要课程,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及我院招生体检要求。
4、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三、招生名额及专业
1、招生名额:3名;
2、招生专业:参看《中央美术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
1、方式:①网上报名;
②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
2、时间:2014年1月20日—2月20日(邮寄材料请用“特快专递”,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3、网址:http://www.cafa.edu.cn
4、邮寄的报名材料包括以下七项:
①填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简章附带);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中相应栏目填写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的证明),考试时交验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交验证书原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和摘要等),同等学力考生免交。
④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简章附带)。
⑤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能力及成果的陈述及相应证明材料。
⑥报考人文学院的考生提交: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字)。
报考设计学院的考生提交: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字)。(报考“平面设计艺术研究”和“设计理论与设计教育研究” 方向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设计作品集)。报考建筑学院的考生提交:1-2篇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字),设计作品集。
报考造型艺术研究所的考生提交:提交与报考研究方向相符的近三年创作、专业习作、素描作品照片共8—10张(其中创作作品不少于3件),要求7寸彩色精印照片;1-2篇专业学术论文(发表未发表均可);本人对报考专业的理解和研究计划陈述(2000字)。
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
5、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七项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
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
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
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
6、报考费:200元(含专业初审、报名、初试、复试费),一律邮局汇款,请将汇款凭证放置材料中一并寄至我院,未交费者视为审核不合格。
汇款、邮寄报名材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中央美术学院 邮编:100102
收件人:招生办公室
▲汇款单请注明“博士报考费”,快递请注明“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
五、专业初审
我院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专业初审制度,学院将对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和专业初审,审查合格者将参加入学考试,未通过审查者不得参加考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3月底在学院网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cafa.edu.cn.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艺术道德,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一经查实报考弄虚作假者,将永久取消报考中央美术学院的资格。
六、考试
1、考试日期:2014年4月15日— 20日。初、复试科目在此期间全部考完。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本部。
3、考试科目说明:英语(含听力)。考试内容参考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大纲。
命题标准:史论类(含设计理论类)试题,相当于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听力);
造型、设计、建筑类试题,相当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不考听力)。
其他语种:其它语种的命题标准参考英语考试同等水平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两门硕士阶段专业主干课程及政治,加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参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七、录取
1、根据考试成绩、思想表现、业务素质等综合选拔,择优录取。
2、录取比例:非在职考生原则上不超过50%,汉族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0%,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不低于80%。
3、录取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八、学费及住宿费
1、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博士研究生学费将全部为自筹经费。具体收费标准请考生随时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2、住宿费:在我院公寓住宿者须按管理规定缴纳住宿费。校外公寓1200元/年,校内公寓900元/年。
九、其他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东直门乘 132路公共汽车至花家地南街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647715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02。
学院网址:http//:www.cafa.edu.cn(查询途径:登陆—招生—博士招生相关信息)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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