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广州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艺术院校之一,学院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我校继续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三年。
二、招生专业目录
具体研究方向参照《广州美术学院2014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交纳学费。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美术学院(昌岗东路校区)研究生处。
五、报名手续:
(一)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三)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四)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
(五)大学本科的成绩单;
(六)体格检查报告。
(七)交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联系,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2014年1月4日-6日。
复试2014年4月中旬。
(二)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为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3门;外语、专业课由我校命题。
2、复试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
(四)考试所需的专业工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七、录取
我校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符合我校复试要求,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八、招生规模
我校保留根据上线考生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九、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最后审批核定后,再行公布。
十、其它
(一)我校自2010年始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信息详见《201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需了解最新信息及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广州美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 编: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网 址:http://yjs.gzarts.edu.cn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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