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办学类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本专业是西北地区唯一以环境艺术为特色,以植物形态设计和应用为特征,将生物学和生态学理论纳入设计元素和设计理念的跨学科综合性艺术类专业。其主干学科是艺术学,相关学科有风景园林、建筑学。环境设计专业设有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两个方向,涵盖环境景观、环境雕塑、风景区和住宅区规划、公共建筑和园林设计,办公、商业空间与家居空间设计等领域。培养具备景观园林、室内外装饰、城市规划与建设、产品包装、艺术设计等领域创新型复合人才。环境设计专业在我校相对应的硕士专业有风景园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每年有10多名学习优秀的学生保送到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以及我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并在广州,深圳、珠海、北京、上海、安徽等地建立起稳定的教学实习及就业基地。
2.招生计划:2014年面向河北、山西、山东、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和甘肃等十个省份共计划招生90名。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具备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参加所在省的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控制线。
四、专业课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考试时间: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各科分值:每科100分,总分满分200分。
五、专业课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4年我校在河北、山西、河南、山东、江苏、湖南、湖北、四川、甘肃等九个省份设考点,各考点只接受所在省份考生报考。
陕西省考生以2014年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不参加学校专业课测试。
七、录取条件及原则
非陕西籍考生取得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陕西省考生达到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以下原则录取:
1.陕西省考生按照2014年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2.非陕西省考生先将高考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和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八、收费标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生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九、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与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
十、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十一、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艺术类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十三、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和教育部的文件相冲突,最后以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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