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面试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工作
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所属精密仪器工程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全面负责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生招生面试和评判工作。面试专家小组成员由本专业相关导师及秘书组成,每个面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二、面试工作原则
1. 我专业博士生招生面试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面试的选拔作用,择优录取。
2. 严格把好博士生招生质量关,坚持选拔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具备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
3. 只有通过天津大学博士英语统一考试且材料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
1. 专业面试环节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小时。
考生自我介绍20分钟,考生须用提前准备的PPT进行自我介绍。介绍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及工作经历);二是科研工作情况(包括硕士毕业论文内容、科研工作经历及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三是读博士期间的学习、科研规划。
专家面试40分钟,每位考生需针对专家提问作出相应回答。面试专家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重点考核考生硕士阶段科研工作情况和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察考生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等。每位面试专家根据面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平均分占总成绩的70%。
2. 个人科研经历汇报环节
面试前,每位考试须提交1份个人科研经历汇报材料(不少于3000字),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评分,分数占总成绩的30%。
3.专业面试环节和个人科研经历汇报环节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凡有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均属面试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4. 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专业面试环节和个人科研经历汇报环节成绩计算总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上报院、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精密仪器工程系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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