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管理服务工作,缓解当前人员不足的矛盾,根据工作需要,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79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28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6年4月23日至199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及档案原件),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6、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14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内:
(1)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3)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解聘、离职的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并予以确认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可到报名点咨询或登陆巴楚县公众信息网(www.bachu.gov.cn)下载《2014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14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和《2014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政审表》,选择报考岗位后,认真填写相关表格,由负责报名登记工作人员审查有关证件和材料符合条件后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和政审。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5月5日
3、报名地点:巴楚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阿纳库勒乡中学对面联合办公楼)
报名电话:殷金荣
联系人:0998-6215092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4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5、报名费用:报名费15元/人,笔试费40元/人,进入面试环节的面试费40元/人。
(二)资格审查及政审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共同负责,政审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派出所和县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和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聘人员与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提供虚假资料报名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持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表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报名表等材料进行核对,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政审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乡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审定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①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一致;
②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没有考核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笔试
资格审查和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制卷、答题,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水利基本知识30分,职业道德7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招聘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在联合办公楼公示栏公示,同时,告知面试地点及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1、考生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答题。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测评职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考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如出现职位空缺,可从其他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本人自愿原则顺序调剂。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联合办公楼公示栏公示。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七)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报名点和网上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考事项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统一签订聘用合同。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1、巴楚县纪检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
2、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招聘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巴楚县组织的任何招考。
5、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8-6214075
县纪检部门监督电话:0998-6215160
巴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4年新疆巴楚县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待更新)
2014年巴楚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政审表(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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