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县人民医院拟公开招用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英语水平要求国家四级以上。
3、年龄要求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检验专业)。
二、招用专业及人数
临床专业14名、护理专业4名、药学专业1名(含中药学)、检验专业1名,共计20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日下午17:00前
2、报名地点: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A座711房间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及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可加分)、英语等级证(或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为确保招用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用岗位类别、招用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适应能力。具体测评其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加分。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药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10分,面试成绩加1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具有资格证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遇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递补。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对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待遇
1、招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待遇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全部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药师)资格的,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中心代理,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现岗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政策执行(住房公积金除外)。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未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药师)资格的转入见习期,待遇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200元;3年内(含试用期)仍未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药师)资格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七、为保证整个招用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用工作由卫生局、人民医院共同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以上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庆云县卫生局
庆云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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