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位于中国西南边陲,云南中部湖盆群的中心地带,拥有富饶的滇池盆地,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昆明作为云南省的省会、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是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通道上的枢纽,具有重要的区域地位。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联合国宜居生态城市”、“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中国最佳休闲宜居绿色生态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多项称号。寻甸是昆明市北部五县区之一,区位优势明显。东邻马龙、沾益、会泽,南连嵩明,西接富民、禄劝,北毗东川。嵩待高速公路、213国道、东川铁路支线贯通南北;昆曲高速公路、320国道、昆沾铁路复线从东南穿境而过;7204公路、铜矿公路交织西部,形成了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县城距昆明、曲靖及昆明航空港均不到100公里,属现代新昆明一小时经济圈范围。寻甸历史文化悠久,民风淳朴,教育资源丰富,是红土高原上一朵绽放的奇葩,1994年、1999年、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称号。为进一步加快寻甸县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寻甸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寻甸县城北城区新建一所新高中。新高中占地面积176亩,按照省一级高完中标准建设,建筑面积71420平方米。设备按照省国家Ⅰ类标准配置。今年9月建成使用,可容纳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开设100个教学班。为提高新高中办学水平,特面向全国公开考调新高中教师317名,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考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在职优秀教师。
(二)考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特级教师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聘用。
5.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限在寻甸县教育系统服务的人员方可报考。
7.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教师不得报名参加考调。
三、考调程序和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7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
①寻甸县一中、二中、三中在职教师在原学校报名,报名工作由原学校负责。
②其它报考人员报名在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寻甸县教育局内)。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含学位证、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寻甸县教育局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主要内容为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各岗位计划数与相应岗位笔试人数比例大于1:2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各岗位计划数与相应岗位笔试人数比例小于1:2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有自愿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分之和。
4.笔试时间:2010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8日至29日,地点: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寻甸县教育局内)。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试成绩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寻甸政务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教育人才网、寻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参加新高中学校岗位聘任,与新高中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可续聘。
四、待遇
确定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制。作为县外人才引进的,可给予适当的住房补贴(寻甸县在职教师除外)。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中作弊的。
(二)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按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
2.公示期满,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公开考调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本公告由寻甸县新高中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寻甸县2010年公开考调新高中教师考调岗位计划表》
举报电话:
县监察局:2662492
县教育局:2663135
县人事局:2662521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新高中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寻甸县2010年公开考调新高中教师考调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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