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11月 16日(9:00--16:00)或17日上午(9:00-11: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806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