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4年泰安市东平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答: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人员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