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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要求及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范围: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青县常住户口的专科学历毕业生。
2、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研究生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派遣期内(2012年、2013年和2014年毕业)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卫生类岗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4、正在或曾在高青县服务的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以及“三支一扶”大学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六)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七)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地、生源地或服务地在高青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认证材料须在2014年12月20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9:00—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12月20日9:00—23日11:00。
缴费时间:2014年12月20日9:00—23日16:00。
审核时间:2014年12月20日9:00—23日11:00。
报名网址: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gqrsj.gov.cn/)。
报名流程: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纯色背景,分辨率为160*120像素,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不大于20KB)。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计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弃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登陆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4年12月22日下午1:30-5:00到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青县城文化路31号)3楼干部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表、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出具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急需岗位按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急需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综合类B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综合类C岗位;其他单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原应聘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照片相同),笔试准考证(审验后退回)、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派遣期内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有主管部门的还需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除提交相关资料和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期满证明。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1月2日 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教育类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讲课能力,包括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报考武术教师的,增加技能测试。卫生类招聘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综合类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卫生类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其中武术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30%、30%;综合类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范围。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增加面试的办法确定。
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岗位,如有弃权,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被记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信息在“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合并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和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3、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2年、2013年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
4、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5、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八、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招聘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6967130
监督电话:县纪委 6967029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班。
附件
2: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非教育类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专科)
3:2014年高青县事业单位非教育类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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