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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精神,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47名,机关后勤劳动合同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挂靠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的不视作本市户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挂靠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的不视作常熟市户籍),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可放宽到苏州大市范围(不含挂靠苏州大市内高校学生集体户的)。年龄均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26日后出生)。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归国留学人员毕业证书需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认证件在报名时扫描后上传)。
(五)配偶或父母户籍在常熟的,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需在报名时将签订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或营业执照扫描后上传)。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九)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5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网址: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1月29日下午4:00截止报名(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1月30日下午4:00。
5、缴费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2月2日下午3: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缴费凭证,然后通过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面(周日柜面不营业)缴纳笔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请考生自行及时查实。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先至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路215号3号楼)出具镇(管理区)民政部门相关证明,然后免缴考试费用。
6、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4日上午9:00-下午4:00。
7、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9:00-3月5日下午4:00。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业务政策咨询电话:0512-52805319;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512-52709235(网上报名期间开通)。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3.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3月17后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资格复审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常熟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常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复审时间: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3月20日下午4:00。
复审地点: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新颜路215号3号楼)。
复审合格,缴纳面试费时间: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3月21日下午3:00。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在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网站打印面试缴费凭证,然后通过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面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完成缴费方视为复审成功。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面试费用。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3月23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可通过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2015年3月25日上午9:00-3月26日下午4:00。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八、聘用
1.公示。由事业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www.csjdks.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07。
十、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一、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一月八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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