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2008〕2号)和《2011年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为认真开展好我县2011年事业单位从国家重点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参加一本、二本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就考核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永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组 长:周曙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永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敏书 黄维汉 叶绍武 何成强 施显顺 苏光彩 周志伟 郭自章 赵兴文
考核招聘工作在永平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教育、卫生系统的招聘岗位分别由教育局、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参与监督、指导;厂街乡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参与监督、指导。
二、招聘岗位
2011年我县考核招聘岗位共计25个,其中:永平一中高中教师岗位4个(生物教师岗位2个、体育教师岗位1个、心理健康教师岗位1个),永平二中高中教师岗位9个(语文教师岗位2个、数学教师岗位1个、英语教师岗位1个、政治教师岗位1个、历史教师岗位1个、生物教师岗位1个、音乐教师岗位1个、美术教师岗位1个),永平县人民医院从事内、外、妇、儿、检验、影像等岗位临床医生6个(检验岗位2个、影像岗位1个、其它岗位3个),永平县中医院临床医生岗位5个(麻醉岗位1个、中医岗位2个、中西医结合岗位2个),永平县厂街乡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劳动保障专干岗位1个。
三、考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根据《2011年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为1:1的岗位,可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试讲、实作等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由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提出明确的拟聘用意见;凡报名人数比招聘岗位数多1人以上的岗位要实行笔试、面试两个程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的规定。为了进一步的了解考生对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我县2011年开考的招聘岗位均采用笔试和面试两个程序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基本能力进行考核测评。
1.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参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控制线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厂街乡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各自实际参加考核招聘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能进入该岗位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 。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员。
3.面试(或实作):面试(或实作)总分为100分,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或实作)测评考核组组成人员不少于7人(具体时间由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或实作)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测评结束后10日内由本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写出书面复测申请,经考核招聘领导组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不少于7人的考官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4.确定拟招聘人员: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等的,进行加试(面试)确定。
其他招聘岗位在面试(或实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对拟招聘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签订聘用协议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要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时间安排:
根据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考核、签订聘用协议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的规定,各部门的笔试、面试(实作)工作必须于3月25日前完成。
七、审批聘用
2011年7月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教育系统需持教师资格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合格后,提出招聘意见,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毕业生持人社部门出具的报到通知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1年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永平县2011年考核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