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
关于招聘2025年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综合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工作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怒江州户籍,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下列劳动者: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持有《残疾证》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3.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0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怒江州州级行政中心A315室州委宣传部干部科;
3.联系人及电话:张玲,0886—3990853;
4.报名材料:提交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居民户口簿、残疾人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装彩色2寸照片1张,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州委宣传部审查完后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二)面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州委宣传部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择优确定1名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经过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发放工资构成。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六、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监督。
中共怒江州委宣传部
2025年10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4VNS7yRXQg6N9CFj48j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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