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实施方案的批复》(西政复〔2011〕70号)有关文件精神,西山公安分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流动人口协管员400名(男女比例为7:3),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面试、体检、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
2、云南省户籍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至1991年1月1日前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色弱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其他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要求;
4、招聘人员中,法律类、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各占招聘计划的30%,其他专业占10%;
5、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聘用:
(1)、曾经被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吸食毒品的;
(3)、因违法、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4)、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录的。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14日 ——3月25日上午9:00—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1)昆明市人民西路710号西苑茶城综合2号楼2楼西山区劳动力市场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8367618);
(2)昆明市春雨路1356号(原水泥厂院内)西山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楼304室(联系电话:8170088)。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失业者须携带失业证,报名人员需本人到场。
4、报名时进行初步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及考核
1、由西山分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2、由西山公安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1、西山公安分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各派出所流动人口数量比例确定岗位及数量,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调剂分配。
2、此次招聘的流动人口协管员主要负责协助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并受公安、计生、地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建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开展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居住证的办理发放、计划生育管理、房屋出租有关税费的代征、劳动就业登记、租赁房屋管理等日常性的工作。不独立承担人民警察相关业务。
3、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定岗后与西山区劳动力市场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西山公安分局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西山公安分局负责。
六、招聘纪律
各有关部门严格招聘程序,按政策规定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
西山区劳动力市场:8367618
西山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8170088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