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15年公开遴选
公务员工作公告
沧组公〔2015〕2号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1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范围内公开遴选3名公务员到县委组织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范围、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公开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范围内在职在编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正在登记的人员。
(二)公开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
3.乡镇公务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县直部门公务员必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按报名时间计算),并按时转正定级为科员;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县委组织部机关干部3名。
三、公开遴选方式及程序
公开遴选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11日,由报名人员自愿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也可先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然后及时提供书面报名材料等)。
2.报名内容
报名人员需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2015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含年度考核情况)、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着正装浅灰色底板大一寸正规照片3张,公务员录用文件及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中认为不符合报名情况的,将审查情况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公开遴选名额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低于1:5时,将报经领导小组研审后视情况减少遴选名额。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所报考职数达到开考比例人数要求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按公开遴选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和部分具有公务员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每个公开遴选岗位1:3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单位人员组织实施,按照公开遴选岗位的职责要求,对拟公开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公开遴选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审批和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公开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公开遴选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参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查分的,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由县委组织部按相关程序受理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笔试成绩公布当日17:30以前,超过期限一律不受理查分。
联系人:王平富 联系电话:0883-7123234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15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