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公开引进
招聘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昌宁县交通运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才需求,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引进招聘4名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引进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招聘岗位、专业、数量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计划引进招聘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人,岗位设置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 3人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交通土建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 | |
昌宁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1人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桥梁;交通土建工程;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交通工程。 |
四、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4月1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理工大学新迎校区教学区主干道)。由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引进招聘工作组查阅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面谈情况,按照毕业生推荐表学业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签定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协商签定《昌宁县交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5年7月15日以前持引进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报到,并将学籍档案转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相关部门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由签约学生与招用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确定)。
(五)体检和政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无疑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毕业生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参加今年的招聘。
(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昌宁县事业单位招聘。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昌宁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查询。
联系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0875—7120646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