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县属中学、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祥华中学、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
根据2015年省、州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要求,为使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校认真宣传,并通知辖区内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局认定;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报名。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1、网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8:00至5月28日17:00。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后,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12日(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祥云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号码:0872-3120712。
2、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表册材料一律用A4纸):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2份,由户口所在地单位审核签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与网络报名相同的小一寸照片2张;
(7)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8)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两年内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份;
(9)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2份;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④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的、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申明原件。
(三)组织非师范类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具体时间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后通知申请者。
(四)打印、发放证书
2015年7月20日前发放证书。
(五)联系电话
1、大理州教育局:0872-2367713
2、祥云县教育局:0872-3120712。
祥云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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