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云南省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2000名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全省计划用5年时间,招聘1.3万名左右的大学生,实现全省村村都有一名大学生的目标。
根据中央及省的安排部署,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为选聘对象。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本人自愿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作为选聘对象。
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将视其政治面貌,分别安排担任村级党政负责人助理;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凡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人均每年1.5万元的补贴,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每人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选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
从2010年起,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将按不同的任职年限、受聘在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工作、以及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等条件,分别对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分;对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也将按任职年限加分,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