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县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经研究,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00名大中专毕业生到村民委员会(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三个核心指标”,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招聘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基础,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为构建“开放云县、和谐云县、经济云县”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云县户籍或属云县生源、户口仍在原就读学校管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4、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要求的其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曾因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3、正在接受审查者;
4、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者。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在应往届中专及以上的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00名村官,分配到报考乡镇的村委会(社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各乡镇具体招聘人数为:爱华镇18人,漫湾镇5人,大朝山西镇5人,茂兰镇9人,忙怀乡5人,晓街乡9人,茶房乡10人,大寨镇8人,涌宝镇10人,栗树乡7人,后箐乡5人,幸福镇9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费用及待遇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28日—31日
(二)报名地点:云县委组织部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两张1寸正规免冠照片。报名时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费用:80元/人。
(五)待遇
1、生活补助为每人800元/月+X,X=1200元/年,为年终考核奖,每人每年发给交通补贴400元,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元。
2、服务期限为3年,聘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服务基层经历证明。如当年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后参加下一轮村官招聘考试,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2分,考核为优秀者加5分。
3、服务期间可参加中央、省、市组织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公开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参加县内国家机关公务员公开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加1分;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内容)、法律、行政管理、县情、公文写作与处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基本政策知识、村民自治知识、社区工作知识(包括社区工作的法律法规、居民自治、党建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等知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15日上午8:30时—11:00时;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6月19日。
(四)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六、面试及录用
(一)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以内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若进入面试的末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二)考核和体检
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下列规定按先后顺序确定:
1、按学历从高到低择优;
2、如1条件相同,中共正式党员择优;
3、以上条件相同,重新进行面试,按得分高者确定初聘人员。
考核合格者参照人事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体检。
(三)公示和录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局审查合格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它要求
(一)招聘工作期间,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考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二)为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报名、笔试、面试及考核体检过程中有单位(个人)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部门(个人)的责任。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云县委组织部 云县人事局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