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面向社会
公开选聘高中、初中、小学骨干教师公告
为全面提高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中、初中、小学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解决开发区高中、初中、小学教师严重不足的问题,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骨干教师9名、初中骨干教师10名、小学骨干教师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在职高中、初中、小学骨干教师。
三、选聘计划
(一)选聘高中在职骨干教师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合计 |
人数 | 2 | 2 | 1 | 1 | 1 | 1 | 1 | 9 |
(二)选聘初中在职骨干教师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合计 |
人数 | 2 | 2 | 2 | 2 | 2 | 10 |
(三)选聘小学在职骨干教师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合计 |
人数 | 2 | 3 | 5 |
四、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被选聘教师必须是在职高中、初中、小学骨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有相应专业的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从事校级管理岗位的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中学教师从事现岗位工作至少担任过一届及其以上高中或初中毕业班教学,所教毕业班高考或中考成绩在本县(市、区)同级同学科中居前五名。小学教师工作满6年,近三年所教班级成绩在本县(市、区)或学校(县、市、区直属学校)同级同学科中居前三名。
(四)愿意在经开区工作六年及其以上。
五、待遇
(一)经济待遇。年薪不低于10万元(档案工资加绩效)。
(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住房补贴。聘期内住房自理,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人民币,六年聘期满后一次性发放。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西苑
小区长兴路74号,联系电话:0874—3413086)。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发表文章(含刊物封面、目录、扉页)原件及复印件、自荐书。
(2)由报名者提供近三年高考、中考、小考成绩统计对照表复印件。
(3)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签订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初中、小学骨干教师报名承诺书。
(4)报名需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代报、电话或其他方式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通知参加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面试
1、考核面试方式:考核由专家组现场抽取课题,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课、讲课,时间各30分钟;面试由专家组现场提问,时间10分钟。
2、考核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讲课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
(四)确定对象
考核面试结束后,由专家考核组根据打分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考察
按照考核总成绩由专家考核组确定考察人选,由资格审查组对确定的人选进行考察,并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公示
对确定的选聘人员,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纪律
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