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加测评的考生:
2011年西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初中及其以下)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测评成绩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等次为合格及其以上者请于2011年4月18日-20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西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书》(请妥善保管,待教师资格认定时须提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参加试讲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领取。
二、测评等次为合格及其以上者,请于近期准备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各一式两份;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份(县级及其以上人民医院按要求完成体检);
3、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须开具学校就读证明);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有效成绩证明;
5、普通话合格证(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西山区辖区内工作非西山区户口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四张(其中三张分别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体检表》上,另外一张用于办理资格证书),该照片的电子数据一份(待网上申报时,自行上传),要求照片的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鉴定表》等相关表格可在领取试讲成绩时一并领取,也可到网上下载使用。
三、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将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即: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认定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后,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申请信息的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机关进行相应的资格认定。
本次西山区教育局关于初中及其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通知将于2011年4月21日后公布在《西山教育网》(教育通知栏目内),请注意查看。
四、测评成绩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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