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我院的考生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云南省“三校生”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符合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见政审表)。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5.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66米以上(含1.66米),女生身高1.56米以上(含1.56米);体型匀称,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最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5%;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4以上(含4.4);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