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土地与矿产交易中心为晋宁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协助承办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具体业务。根据工作需要,201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晋宁县土地与矿产交易中心 | 综合科 | 530110301 | 1 | 本科及以上 | 土地管理、土地规划与利用、法律、行政法、经济法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晋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274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学历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等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国有单位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1份;
(4)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5)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6)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须签订书面承诺书。
5、联系人:杜先生、段女士,联系电话:0871-7892243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2、每个报考人员在本县招聘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由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1年6月2日、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晋宁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274号);
联系人:杜先生、段女士;
联系方式:0871-7892243。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和范围:主要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政策、知识及相应的公文写作知识技能进行命题。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杜先生、段女士;联系方式:0871-7892243。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已签订书面承诺书的,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晋宁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国土资源局:0871-7892243
晋宁县监察局:0871-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7801858
晋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