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仔细阅读《昆明市官渡区二〇一一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如被确定为聘用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未就业的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失业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2011年毕业生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及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无法知晓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信息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登记为考试作弊人员。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承诺人(报名)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