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仔细阅读了《昆明市盘龙区二○一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四、如被确定为招聘对象,本人负责协调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工作。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报考人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三、对违规人员的违规行为将通报原单位,并建议原单位予以处分。
四、对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