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盘龙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是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昆明市盘龙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的批复》(昆编〔2008〕45号)精神,于2008年10月正式成立,办公地点位于盘龙区田园路2号盘龙区绿化工程服务中心三楼,主管部门是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办公室受区政府委托,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盘龙区城管问题集中受理、指挥协调、任务派遣、督促检查、综合评价、运行维护、信息公开、法规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4)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沟通协调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标准;
(6)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
(8)其他:未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办公室
招聘岗位:计算机系统维护
招聘人数:1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专业: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并符合《昆明市盘龙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年龄28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5月21日至5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人力资源中心(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1)身份证或户口册;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1年毕业生暂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4)诚信承诺书;
(5)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失业证;
(6)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7)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8)国有单位(除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联系人: 苏云昆 周吉
联系电话:3395917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要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盘龙区2011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者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报名参加考试考核。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采取笔试和面试两个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9日—6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华小区田园里21号六楼人事劳动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 苏云昆 周吉
联系电话:3395917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本知识。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1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本知识。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 苏云昆 周吉
联系电话:3395917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二)考核及体检由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由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395917
盘龙区监察局:3165865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14685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