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红办发〔2009〕65号)的规定,经州人社局同意,红河州农业局决定从全州县(市)和乡镇机关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职位为农业综合管理,职务为科员。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为农学植物生产类大学本科以上。
3、有从事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种植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5月27日下午5:00时前填写《红河州农业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从红河人才网上下载),并到州农业局人事科报名(凤凰路北段)。本人不能来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联系人:红河州农业局人事科童春燕;电话:3732407)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身份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基本情况以及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定。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内容为农业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种植业知识。笔试于6月4日下午2:30时至5:30时在州农业局举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须知事项
1.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到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州农业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
考察结束后,将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基本情况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影响其选调问题者,由州农业局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三、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三)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红河州农业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