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宾川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及省、州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后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宾川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1、首批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4日,首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5年7月18日开展;二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5年7月20日开展。每天资格复审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小会议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边楼梯口第一间)。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报考人员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④户口册(或贴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材料),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由本人持原件进行审验。具体材料及要求详阅《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以上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并复印一份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仍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未明确的事项,请以大理人事人才网站(www.dlrs.gov.cn)《关于公布云南省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理州及部分省直管单位资格复审安排的通知》为准。
四、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两次递补后,合格人数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五、相关要求
1、请各位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如考生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将变动后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72-7147346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