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
展演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演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演员面试工作,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规定,结合《宣威市2015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参加宣威市2015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考宣威市文体广旅局所属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演员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以下8个项目:1、舞台形象、形体;2、朗诵(5分钟内);3、演唱(歌曲一首);4、表演(小品、小戏片段可请人助演8分钟以内);5、舞蹈表演(5分钟以内带音乐);6、基本功训练(下腰、下叉、提腿等);7、视唱(现场抽取视唱简谱);8、除以上7项考试范围以外的特长才艺展示(3分钟以内)。
(二)面试实行考官实名制评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舞台形象、形体(30分);舞蹈表演(15分);基本功(10分);表演(15分);演唱(15分);朗诵(5分);视唱(5分);才艺展示(5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文化艺术类中级职称(国家三级演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1:3的比例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由面试领导小组从7名考官中指定。面试考官确定后实行封闭管理,负责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8月8日下午13:30报到。
面试地点:宣威市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东面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展演中心办公室(虹桥街道办事处斜对面)。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由领导小组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面试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考生自己的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面试时间到,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 50%+〔面试成绩〕× 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规定网站上公布的《宣威市2015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宣威市文体广旅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宣威文体广旅局0874--7122408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7162194
宣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