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 问: 我已获得了中学初级教师资格证,现在高级中学任教,有非师范类本科文凭,请问申办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证是否还要考教育学、心理学?另外申办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证应具备哪些条件,申办要经过哪些程序?
云南省教育厅答复: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1)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选择能力,教学方案的设计能力,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能力,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2)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均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院校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参加并通过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授权组织的考试后,获得单科结业证书。
已在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或者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免修。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
(一)申请人每次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的一种教师资格。原则上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除高等学校在职在编、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暂不受理其他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
(三)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并提交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3.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三张;
4.学历证书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县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毕业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学习考试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各一式一份;
9.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提供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意向的有关文件。
10.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和在学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按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定试讲内容,并向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提交试讲教案。详情可查看云南教育网教师资格专栏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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