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批准,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办公地点在石林县城广播电视台。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等相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电视播音员主持人
(二)招聘人数:2人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知识面广,综合能力强;
5.具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石林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和网络报名等其他方式报名),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每名考生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12日至1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二楼(石林县鹿阜镇双龙中巷22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者报名时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联系人:李利民联系电话:0871-779731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分,面试成绩占60分。所有考试人员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二楼(石林县鹿阜镇双龙中巷22号)。
2.考试方式、内容:笔试分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
3.时间
①现场采访时间:2011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
②笔试时间:2011年6月29日,下午14:30—17:00。
4.考试地点:到准考证规定地点集中,现场通知。
5.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时到达准考证规定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二)面试
1.所有笔试人员须参加面试(不低于1:2的比例)。
2.考试方式、内容
内容:①现场抽取播音稿件,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②现场问答;③才艺表演(含现场主持和自选朗诵、舞蹈、唱歌其中1项);④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到准考证规定地点集中,现场通知。
4.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时到达准考证规定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举报电话:(0871)779626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871)7796492
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