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卫生局关于2015年公开招考(选调)
县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县级医院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我县县级医疗单位实际。经研究,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公开招考选调的方式,补充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
永德县各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的医护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2名(内科1名、外科1名);护理人员1名。
(二)县中医医院:招聘临床医生3名(外科1名、妇产科1名、中医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身体健康,报考临床医生岗位人员年龄不限,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970年6月以后出生),永德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医护人员,不限户籍。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医学学历(含继续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且已转正定级。
(四)报考临床医生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护士资格证》。
(五)报考人员须持有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
五、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永德县卫生局医政股(县卫生局303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有效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一寸彩色免冠红底版近照2张;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7.报名人员需填写《永德县县级医疗机构公开招考(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
六、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内容:永德县县级医疗机构公开招考医务人员的考试分为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廉政知识占10分、卫生法律法规占10分,专业知识占80分),实践技能操作满分100分,由县卫生局组织进行,第三纪工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内容为:临床医生岗位为廉政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习题集);中医岗位为廉政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习题集);护理岗位为廉政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理学初级(师)习题集)。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第三纪工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70%;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30%。所有报考人员均进行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实践技能操作成绩所占比例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人员。
(三)出题方式:出题人从专家库里抽取,采取封闭式出题的方法(即对出题人实行全封闭管理)。
(四)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
(五)考试地点:
笔试考试地点:县中医医院会议室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地点:县人民医院会议室
七、公示与聘用
公开考试结束后,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根据所招考岗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本次招考主要分六个步骤进行:①发布招考公告—②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③组织笔试—④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⑤确定人员—⑥公示与聘用。
八、联系方式
永德县卫生局医政股:李海平
联系电话:0883-52149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