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直
属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和教育局下属教研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勐勐小学、民族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县教育局教研室教学科研工作稳步推进,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经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决定分别面向省内、市内、县内公开选聘直属学校紧缺学科专任教师和教研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一)第一完全中学选聘专任教师7人(专技岗位)。其中:英语2人、化学1人、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2人。
(二)勐勐小学选聘专任教师4人(专技岗位)。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
(三)民族小学选聘专任教师4人(专技岗位1人、管理岗位3人)。其中:语文2人(专技岗位1人、管理岗位1人)、数学2人(管理岗位)。
(四)教育局教研室选聘教研员1人(专技岗位)。
二、公开选聘范围
(一)第一完全中学面向省内在编在岗中学教师(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
(二)勐勐小学、民族小学面向市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不含未正式下文转为事业编制的特岗教师)。
(三)教研员面向县内在编在岗中学、小学教师。
三、公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处分、记过等不良记录,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4.第一完全中学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学科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或近年来所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校任教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要求为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云南省内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5.勐勐小学、民族小学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在小学任教3年以上,报考岗位与所教学科一至,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所在乡(镇)前三名,年龄在教师40周岁以下,要求为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临沧市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6.教育局教研室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中、小学任教5年以上,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承担或指导学校开展课题研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或参与编写校本教材,年龄在40周岁以下,要求为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教师年龄为45岁周岁以下,要求为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县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7.参加报名选聘人员必须经任职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8.一经选聘必须在选聘单位服务满五年。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7月24日,在双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2015年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4:00);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联系电话:0883-7627837、18908835841;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有任职学校校长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的《双江自治县公开选聘事业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递交同底2寸免冠近照四张。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勐勐小学、民族小学岗位的需提供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1次为所在乡(镇)前三名的成绩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报名登记。报名结束,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且报考学科符合开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部分紧缺学科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报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2.公布开考岗位:8月4日在双江自治县公众信息网发布开考岗位公告;
3.考试时间:2015年8月6日至7日;
4.考试地点:双江自治县民族小学;
5.考试方式:
报考第一完全中学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说课两种方式相结合;报考小学岗位专任教师的考试方式为说课、答辩两种方式相结合;报考教研室教研员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答辩两种方式相结合。评委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评分。两项得分按百分比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为个人总成绩。
(1)第一完全中学专任教师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必备知识,笔试试卷评分由评委组采用流水作业形式阅卷评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公开选聘小组准备报考学科的相应课题,所需要材料、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考室(每15分钟进1名应聘者),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30分钟),独立完成备课,并向工作人员提交编写好的说课稿,由工作人员复印7份交给评委后,参选教师按抽签顺说课。说课得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小学专任教师岗位。说课时间15分钟以内,公开选聘小组准备报考学科的相应课题,所需要材料、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考室(每15分钟进1名应聘者),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30分钟),独立完成备课,并向工作人员提交编写好的说课稿,由工作人员复印7份交给评委后,参选教师按抽签顺说课。说课得分按50%计入总成绩。说课结束依据抽取的答辩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得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教研室教研员岗位。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知识、能力测试和案例分析。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参选教师依据抽签顺序和抽取的答辩题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得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五)公示
1.选聘教师成绩公示。选聘考试结束后,在双江自治县民族小学进行成绩公示。按总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选聘教学成绩更好的教师)。
2.体检。选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后即通知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在双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或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专业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后举报查实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结束,由双江自治县教育局将选聘结果函报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同意,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本县选聘的教师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原任职学校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选聘学校到县编办、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转接手续。
外县范围内的选聘教师,由县教育局函请双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学校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需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原单位、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行办理)。
(七)签订聘用合同
选聘教师的编制岗位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及结构比例设置、教学工作等,服从选聘学校安排。选聘单位与选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
五、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县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0883—7627106(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
0883—7621240(县人社局专技股)
双江自治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