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2015年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临沧市第二中学(原临沧师范学校)创办于1956年春,是全市唯一一所集幼儿、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为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地处临沧城北,占地143.3亩,建筑面积39025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仪器设施齐备。学校先后被授予“云南省先进学校”“云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甲级绿化学校”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额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资格条件 |
1 | 专技岗位(小学数学) | 1 | 专科及以上 |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学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一线教师,一直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至今达3年及以上。 3、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
2 | 专技岗位(高中生物) | 1 |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学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高中生物一线教师,教毕业过一届及以上高中班,教学成绩优秀; 3、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
3 | 专技岗位(高中历史) | 1 | 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学业绩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高中历史一线教师,教毕业过一届及以上高中班,教学成绩优秀; 3、原则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
合计 | 3 |
三、公开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校此次公开公开选聘教师的具体岗位情况,于2015年7月31日至8月6日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7日至8月9日;
2、报名地点:临沧市第二中学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家安:13987031075
聂争良:15126457515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本专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四张同底2寸免冠近照并填写《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4、应聘人员须提交原任职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需有原任职学校校长亲笔签名。
(三)资格审查
2015年8月9日下午17:30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方案设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学校将通知其参加笔试。
(四)笔试
原则上每个岗位须有3名及以上应聘者报名方可组织考试,若特殊岗位应聘人数不足,须报请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笔试的考评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内容:小学数学笔试内容50%为小学专业知识,50%为初、高中专业知识;高中生物、历史学科100%为高考难度相当的科目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
4、命题和制卷: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由第三纪工委、人社局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按照高考(中考)难易程度进行命题,由市教育局组织印制。印制人员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涉及的相关人员要进行封闭,封闭时间为8月10日上午8:30。
5、笔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6、笔试方式:闭卷,成绩占考评总分的30%。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学科教师阅卷,当天下午17:00前在临沧市二中校园公示栏公布成绩。
7、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进入面试。
(五)面试
1、资格复审:2015年8月11日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公开选聘方案设定的资格条件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学校将通知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5年8月12日;
3、面试地点:临沧市民族中学
4、面试评委:按学科类别成立评委小组,成员从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面试方式: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面试成绩占考评总分的70%。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教学内容,综合素质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当日在校园公示栏公示面试成绩。
6、如进入面试的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该学科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布成绩
考评工作结束后,统计应聘者的二项考评成绩并在校园公示栏加以公布。
(七)体检
2015年8月13日,应聘者自行到临沧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并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依据应聘者的二项考评综合成绩,按学科公开选聘岗位数,按该学科考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试讲、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属1:1岗位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60分,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聘用备案
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后,向主管部门行文上报聘用报告和填报《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一式三份,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任手续
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按下列程序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1、本市范围内在职教师的聘用:本市内在职教师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学校的聘用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学校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保等提取手续,原任职学校、县(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执行考评程序,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对违反公开选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自觉遵守考评工作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考评工作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的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883—2152448(临沧市第二中学办公室)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纪委第三纪工委)
0883—2132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临沧市第二中学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