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
目录
I.考查目标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III.考查内容
IV.参考试题
V.参考**
VI.参考书目
I.考查目标
专业综合
I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分
民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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