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怀孕人员体检时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的检查,暂缓录用,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李会支同志孕期结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姓名 | 岗位代码 | 报考单位 |
李会支 | 3103001023 | 芒市芒海镇人民政府 |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州直第一纪工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
州直第一纪工委:0692-2129216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2995358、2213720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